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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麻江县:城区禁限放烟花,除夕/初一/初二/十五可燃放

各地政策 > 贵州麻江县:城区禁限放烟花,除夕/初一/初二/十五可燃放

麻江县发布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

禁放区域

东至原麒龙小学、东南至官隆大道与19号路交叉口处(包括第二中学)、东北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南至兴坪村后坝九所坟一线、西至白水桥往良田方向高速公路桥、北至原麻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凯里市碧波镇交界的县城规划区内。

禁放时间

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和十五之外,其余时段禁止燃放。

全年全天候禁放区域(11类)

  • 文物保护单位
  • 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机关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
  •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超市、广场等人群密集区
  • 居民住宅楼道内
  • 空气监测站100米范围内
  • 县城停车场范围内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处罚规定

  • 在禁止时间/地点燃放: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处罚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1-5万元罚款

举报电话

  • 麻江县公安局:110
  • 麻江县应急管理局:2622886
  •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622405
  • 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2625866

📌 要点总结

📍 地区: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

  • 限放时间:仅除夕/初一/初二/十五可燃放(共4天,最严格之一)
  • 📍 禁放区:县城规划区(麒龙小学/官隆大道/城东污水厂/兴坪村等合围)
  • 🚫 全天候禁放:11类场所
  • ⚠️ 处罚:100-500元罚款
  • 📞 举报:110/2622886/2622405/2625866
  • 来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麻江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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