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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台江县:县城规划区禁限放,除夕至正月十七可燃放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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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台江县:县城规划区禁限放,除夕至正月十七可燃放
台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台江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
禁限放区域及时间
县城规划区域包括:秀眉社区、长龙社区、萃文社区、文昌社区、方黎湾社区、苗家湾社区、北门湾社区,文山村,台拱村的台拱寨1至9组,翁你河村的张家寨、朗等寨1至5组、梅影寨,温泉村的洋汪寨,桃源村的桃尧寨1至3组、上桃寨、中桃寨、下桃寨1-2组。
在禁限区域内,除阴历除夕至正月十七开放燃放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全年全天候禁放区域(7类)
- 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 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福利院、金融、电信、邮政等单位
- 车站、商贸集市、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影剧院、歌舞厅、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 燃油、燃气、供水、供电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 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周围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处罚规定
- 在禁止时间/区域燃放:100-500元罚款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1-5万元罚款
- 形成垃圾逾期不清除:个人50-500元/单位500-5000元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规定除处罚外,抄送所在单位。
📌 要点总结
📍 地区: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
来源: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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