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县:城区限放,除夕至初二/十四至十五可燃放
安龙县发布2026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提示,倡导文明、节俭风尚,切实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降低火灾风险,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
禁止燃放区域(10类)
- 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等
- 文物保护单位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等场所
- 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贸集市、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 车站、码头、隧道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停车场、消防通道、人防设施、城市桥梁、市政道路及其两侧等
- 燃油、燃气、输变电等能源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
-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在建建筑工地和未交付但完成封顶的楼盘,高层住宅小区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限制燃放区域
迎宾大道-五格生态城-新寨组-龙城大道(九龙居委会、九龙山小区、中心城)-教育区-四头坡安龙轻工业园区加油站-晒纳水库-大坪居委会上大坪组-西龙桥-钟家湾-大坪居委会观音洞-妇幼保健院-气象局-大坪居委会练家湾组-迎宾大道新寨组路口;以及西龙桥-G324国道-桅峰加油站-环东路-一中路口-万人坟-塔山-蒋家坝路口-平桥-荷花池三号门-五洞桥-大肚山-瓦窑上-巷洞街-草纸街-马家井-马场口-马场坝-景家冲-水桶山-打石厂-桑家院-西龙桥合围区域。
禁限燃时间
- 禁止区域:全年全天候禁放
- 限制区域:2026年2月16日至2月18日(除夕至初二)和2026年3月2日至3月3日(正月十四至十五)允许燃放,其余时段禁止燃放
违法处罚
- 在禁止时间/地点燃放: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处罚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1-5万元罚款
举报电话
- 安龙县城管综合执法局:0859-5220536
- 州生态环境局安龙分局:0859-5217298
📌 要点总结
📍 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
来源:安龙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安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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