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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广州花都已处罚17人!附可燃放区域

各地政策 >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广州花都已处罚17人!附可燃放区域

2026年春节期间,广州市花都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行政处罚17人

一、可燃放区域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以下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 花都区炭步镇、赤坭镇、梯面镇、花山镇部分区域
  • 具体可燃放地点以各镇政府公告为准
  • 燃放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元宵节当日
  • 二、禁放区域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新华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新雅街道等城区建成区
  •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三、处罚标准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要点总结

    📍 地区
    广州市花都区
    ✅ 已处罚
    17人
    ⚠️ 禁放区域
    城区建成区+重点场所
    💰 罚款
    100-500元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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