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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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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6年春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放区域
除禁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在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
台山市
台山市
⚠️ 禁放区域
18个镇区建成区+重点场所
18个镇区建成区+重点场所
🕐 限放时间
除夕至初三、元宵节
除夕至初三、元宵节
💰 罚款
100-500元
100-500元
来源:台山市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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