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紫阳县禁放烟花:城关镇划定区域/各镇详细范围/10类禁放点
紫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紫阳碧水蓝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关镇禁止燃放和销售区域
东至:龚家梁高速路汉江大桥至汪家梁(老年公寓)
南沿:岚紫路至新田村委会/沿青中路至大河沟/下至养生谷/沿蚂蝗梁脊至高速进城引线路至太平安置点/沿岚紫路至桑树沟大桥
西至:新桃村观山梁沿山脊至覃家沟至大力滩村松树沟至县城西门河集中水源保护区
北至:神峰山脊至龚家梁
其他禁止燃放地点(10类)
-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机构所在地
- 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粮食储备场所
-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各类停车场
- 桥梁/高架路和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
- 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运输设备/输送管道的安全区域
- 电站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 县镇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等重点区域
各镇详细禁放范围
蒿坪镇/向阳镇/高桥镇/汉王镇/洞河镇/红椿镇/双桥镇/双安镇/高滩镇/东木镇/焕古镇/瓦庙镇/毛坝镇/麻柳镇/洄水镇/界岭镇等各镇均划定了详细禁放区域。
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县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 违法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给予治安处罚
- 非法经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要点总结
📍 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