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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县2026年禁放烟花:东城西城全区域/高铁站周边3公里/重污染天全域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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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县2026年禁放烟花:东城西城全区域/高铁站周边3公里/重污染天全域
大荔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区域
- 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
- 各镇人民政府驻地: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
- 大荔县高铁站:周边3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
其他禁止燃放地点(7类)
- 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
- 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 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
- 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
- 山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设施安全保护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
- 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许可要求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应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许可,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
违规处罚
-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理
- 在禁止时间/地点燃放或以危害公共安全方式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 要点总结
📍 地区: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
来源:大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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