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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埇桥区烟花禁放规定:主城区全年禁放,7镇阶段性禁放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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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埇桥区烟花禁放规定:主城区全年禁放,7镇阶段性禁放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布烟花爆竹禁放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全年全时段禁放区域
- 宿州市西三环路以东、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区域
- 各街道(含金海街道、汴北新区行管会)
- 全区所有文物保护单位
- 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
- 景区、林地、公园、绿地、苗圃
-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 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阶段性禁放区域
禁放时间: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3月20日
- 符离镇全域
- 顺河镇全域
- 北杨寨行管区全域
- 西二铺镇全域
- 朱仙庄镇全域
- 灰古镇全域
- 桃园镇桃园村
- 大泽乡镇西寺坡村
- 芦岭镇沱南社区
- 蕲县镇蕲县村
其他禁放时段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以及中考、高考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 在禁放区域违规举办大型焰火活动/多次燃放/在人员聚集区燃放: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由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严肃查处
📌 要点总结
📍 地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来源: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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