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6年烟花禁放:全域阶段性禁放至3月底,查处刑案5起
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亳州市各县区相继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明确管控时段、禁放范围及处罚措施,全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全域禁放时段
全域禁放期主要集中在2025年11月底至2026年3月31日。在此期间,除涡阳县明确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依规燃放外,其余县区在相应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
利辛县明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全年禁放区域
主要包含:各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以及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100米、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医养教机构、公共文化设施、祭扫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防火区、人员密集地等。
各县区细化禁放范围
- 谯城区:全区行政区域纳入城市规划区禁放范围
- 亳州高新区:亳芜大道以北、三清大道以西、北外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区域为全年禁放
- 蒙城县:北外环以南、西外环以东、宁洛高速公路以北、东外环以西合围区域
- 利辛县:县城城区及城关镇、马店孜镇、程家集镇、中疃镇、城北镇、西潘楼镇、王市镇7个乡镇全年全时段禁止
打非治违成效
自2025年10月21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
- 侦破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5起(同比+500%),刑拘8人
- 办理行政案件222起(同比+495%),行政处罚138人
- 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1364件
- 查处违规燃放4起,罚款4人
- 端掉非法生产窝点2个
- 查处非法运输案件6起
举报渠道
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通过110报警电话或各县区公布的专项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 要点总结
📍 地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涡阳/蒙城/利辛/亳州高新区)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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