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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普格县2026年春节期间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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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普格县人民政府发布《春节期间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燃放时段

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19日(初三)、2026年3月3日(元宵节),共5天。除以上时段外至2026年6月30日,其余时段全域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区域

  • 农村地区和非禁放区:除林牧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及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的区域以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安全燃放
  • 县城区域:县城禁放区内群众可在日史普基大道(主道人行道上)和火把广场内安全燃放

禁止燃放区域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 文物保护单位
  •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县城主城区内(东至县老政协,南至县新附城小学校,西至日史普基大道,北至县城温泉加油站)

允许燃放的品种

C级和D级产品: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合格产品。

禁止燃放:A、B级产品,"三无"产品,孔明灯、窜天猴等危险性较大的产品;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在允许的燃放区域内非法飞行。

违规处罚

违反本《通告》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

  • 📅 燃放时间:除夕至初三、元宵节,共5天;其余时段至6月30日全域全时禁放
  • 📍 燃放区:农村/非禁放区+县城日史普基大道+火把广场
  • 🚫 禁放区:县城主城区(老政协-新附城小学-日史普基大道-温泉加油站围合区域)
  • ⚖️ 处罚: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党纪政务处分
  • 📞 举报:110/0834-4774667
  • 📅 施行:2026年2月3日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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