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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顺庆区2026年烟花禁燃禁放:共兴金台部分村可限时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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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禁放区域(全年禁止)

  • 顺庆区范围内所有街道(潆溪街道双庙子村、碾子湾村除外)
  • 新复乡全域
  • 共兴镇石院坝村、五洞桥村、龙角寨村、大营坝村(正月十四除外)
  • 金台镇打石厂村、肖家庙社区、制笔村、大林寺社区、南田寺村

禁止燃放地点

  • 广场、市场、宗教场所、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党政机关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 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 汽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
  • 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 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违规处罚

  • 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举报渠道

  • 公安110
  • 顺庆区应急管理局2222531
  • 顺庆生态环境局2720259
  •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260110

📌 要点总结

📍 地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 🚫 禁放区域:各街道(部分村除外)、新复乡全域、共兴镇和金台镇部分村组
  • 共兴镇限放:仅正月十四可燃放(石院坝村等4村)
  • ⚖️ 处罚:罚款/治安管理处罚
  • 📞 举报:110/2222531/2720259/2260110
  • 📅 施行:2026年1月30日起,有效期3年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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