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202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放区域+限放时间)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大邑县发布202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
禁止燃放区域
- 县城城区:锦屏大道、雪山大道、内蒙古大道、晋新路、大双路、北二环路围合区域(含工业园区)
- 安仁镇:以安仁古镇景区坝子广场为起点,东至会展街与过境路交叉口,南至滨河北路,西至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北至过境路区域
- 新场镇:古镇历史建筑集中区(含上下正街、河坝街、太平正街、牌坊街、太平横街等)
- 沙渠街道: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东区全域
- 王泗镇:营经大道奔江河口子至邛崃桑园镇马鞍社区交界处双侧300米范围等
禁止燃放场所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
- 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
- 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
-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限放时间
本县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在可燃放区域和时段内,应当依法、有序、文明燃放,不得对他人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
重污染天气管控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本县管辖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 禁放区域:县城城区、安仁镇、新场镇、沙渠街道、王泗镇部分范围
📅 限放时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
⚠️ 重污染天气:全县禁止
📞 举报:公安局110、应急局028-88295039、市场监管局028-88212772
📅 施行:2026年1月26日起
来源:大邑县人民政府/成都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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