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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202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放区域+限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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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大邑县发布202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

禁止燃放区域

  • 县城城区:锦屏大道、雪山大道、内蒙古大道、晋新路、大双路、北二环路围合区域(含工业园区)
  • 安仁镇:以安仁古镇景区坝子广场为起点,东至会展街与过境路交叉口,南至滨河北路,西至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北至过境路区域
  • 新场镇:古镇历史建筑集中区(含上下正街、河坝街、太平正街、牌坊街、太平横街等)
  • 沙渠街道: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东区全域
  • 王泗镇:营经大道奔江河口子至邛崃桑园镇马鞍社区交界处双侧300米范围等

禁止燃放场所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
  • 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
  • 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
  •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限放时间

本县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在可燃放区域和时段内,应当依法、有序、文明燃放,不得对他人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

重污染天气管控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本县管辖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 禁放区域:县城城区、安仁镇、新场镇、沙渠街道、王泗镇部分范围

📅 限放时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十五

⚠️ 重污染天气:全县禁止

📞 举报:公安局110、应急局028-88295039、市场监管局028-88212772

📅 施行:2026年1月26日起

来源:大邑县人民政府/成都本地宝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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