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开区:2026年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公共安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淄博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发布本通告。
禁燃禁放时间与范围
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实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自2026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辖区全区域一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界定
本通告所提及的烟花爆竹,系以火药等为主要原料制作,可产生光、声、烟雾等效果的各类烟花、鞭炮、礼花弹等产品,包含冷烟花、钢丝棉烟花等制品。
部门联动职责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交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奖励机制
淄博经济开发区设立举报电话:110,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环境。
📌 要点总结
📍 地区: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
🏢 发布: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2月29日)
来源:淄博本地宝/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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