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6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6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瀍河回族区2026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域全时段禁止。在瀍河回族区行政区域内,2026年全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
二、镇(街道)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组织落实本辖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违规燃放等行为。
三、非法行为处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规燃放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依规严格查处;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经营主体告知义务。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承办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相关规定,劝阻违法燃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居民小区内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社会共治。鼓励群众通过"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途径,对全区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要点总结
📍 地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 发布时间:2026年1月9日
🎯 范围:全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 举报电话:110 / 12345 / 12350
来源: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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