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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萧山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双禁”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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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萧山区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通知》,对禁燃范围、禁售规定进行了明确。

🚫 一、禁止燃放区域

  • 主城区:东至京福线、新城路,南至南秀路、03省道(通惠南路)、亚太路,西至风情大道(含城厢街道湖头陈社区风情大道以西区域),北至建设四路(含市北区块),宁围街道和盈丰街道行政区域

  • 湘湖风景区建成区

  • 瓜沥镇和临浦镇集镇建成区域

  • 南阳街道、靖江街道、瓜沥镇、红山农场等涉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禁止燃放升空烟花

下列地点及其50米距离范围内禁止燃放: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商品交易市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

特别提醒:萧绍海塘(杭州段)已于2024年被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文保区域50米内禁燃烟花!

🚫 二、禁止销售规定

  • 禁止燃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

  • 全区禁止销售A、B级专业燃放类、含药量超标、无固定轨迹的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

  • 禁止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渠道销售烟花

⚖️ 三、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制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杭州市萧山区

🎯 范围:主城区+湘湖+瓜沥+临浦全镇禁放,50米内保护地点禁止

🚫 禁售:全区禁售A/B级及网络销售

⚠️ 文保:萧绍海塘50米内禁燃

来源:萧山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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