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集中曝光5起烟花爆竹违法警示案例
为深刻吸取浏阳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从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严格对标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性管控举措,莆田市应急管理局集中曝光5起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1: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2026年1月21日,莆田市仙游县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联合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所、属地公安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在枫亭镇上浒村虎尾林蔡某某经营的小卖部内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88件。经查,蔡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储存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蔡某某行政拘留3日,并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案例2: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2026年1月26日,莆田市仙游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仙游县利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林某某销售148件烟花爆竹。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案例3:烟花爆竹储存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2026年3月4日,莆田市荔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荔城区某花炮店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花炮店存放204件烟花爆竹,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4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案例4: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
2026年3月5日,莆田市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交办线索,对荔城区某烟花店进行核查,发现该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所得7500元人民币。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2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人民币。
案例5:一案双罚|违规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2026年2月20日,福建省安办组织省公安厅、莆田市应急管理局会同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发现仙游县郊尾镇某烟花爆竹经营部无资质违规销售一箱"520发非遗焰火宗师"专业燃放类B级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该箱专业燃放类烟花从仙游县榜象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买,价值2300元人民币。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该烟花爆竹经营部处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对该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处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人民币。
📌 要点总结
📍 地区:莆田市(仙游县、荔城区)
🎯 曝光数量:5起典型违法案例
📅 时间范围:2026年1月至3月
⚖️ 处罚措施: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来源: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