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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商南县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禁放区域四至/处罚200-500元/举报电话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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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商南县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禁放区域四至/处罚200-500元/举报电话
商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区域
商南城区范围:
- 东至:312国道与郭山路交汇处
- 西至:312国道马槽沟口桥
- 南至:县河水库
- 北至:县游客集散中心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段/任何节点(包括春节/元宵节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由公安/应急管理等依法处罚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举报电话
- 商南县应急管理局:6326990
- 商南县公安局:110
- 城关派出所:6322273
📌 要点总结
📍 地区:陕西安康市商南县
来源:商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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