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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商南县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禁放区域四至/处罚200-500元/举报电话

各地政策 > 陕西安康商南县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禁放区域四至/处罚200-500元/举报电话

商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区域

商南城区范围:

  • 东至:312国道与郭山路交汇处
  • 西至:312国道马槽沟口桥
  • 南至:县河水库
  • 北至:县游客集散中心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时段/任何节点(包括春节/元宵节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由公安/应急管理等依法处罚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举报电话

  • 商南县应急管理局:6326990
  • 商南县公安局:110
  • 城关派出所:6322273

📌 要点总结

📍 地区:陕西安康市商南县

  • 🚫 禁放区:城区四至范围(312国道/县河水库/游客集散中心)
  • 管控:全年全时段(包括春节/元宵)
  • ⚠️ 处罚:200-500元
  • 📞 举报:6326990/110/6322273
  • 来源:商南县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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