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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宁陕县禁放烟花:城区四至范围/各镇禁放区/3个集中燃放点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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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宁陕县禁放烟花:城区四至范围/各镇禁放区/3个集中燃放点
宁陕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城区禁止燃放区域
- 东至:东河涧沟口(左右延伸至两侧山根)
- 南至:朱家嘴村小堰桥以东(包含宁石高速引线桥)
- 西至:西汉高速引线西沟隧道
- 北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南
- 东北至:渔洞河自来水厂
各镇禁止燃放区域
以镇政府/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机构所在地为禁止燃放区域。
其他禁止燃放重点场所(7类)
- 国家机关/军事设施所在地
-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和粮食储备场所
- 集贸市场/公园/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 车站/停车场/桥梁/高架路/隧道
- 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和运输设备及输送管道的安全区域
- 电站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林地/公共绿地/水源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公墓等重点防火区
集中燃放地点
在禁放区外预留出3个集中燃放地点:
- 城关镇旱坝村广场
- 渔湾逸谷广场
- 八亩溪谷广场
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
- 违法运输/燃放:110
- 违法生产/储存/销售:0915-6825526
📌 要点总结
📍 地区:陕西安康市宁陕县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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