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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洛南县2026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城区禁放/12类禁放点/处罚条款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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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洛南县2026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城区禁放/12类禁放点/处罚条款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洛南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洛政办发〔2026〕3号),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区域
西至:县汽车站
北至:洛河南岸(清川北路与洛灞路交界以东)
南至:保兴驾校(四皓街办抚龙湾社区四组)
东至:县污水处理厂(城关街办野里社区陶底组)
包含中心城区/经开区范围/南北过境路之间区域
禁放区外禁止燃放区域(12类)
- 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
-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
- 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 旅游景点/饮用水水源地
- 商场/市场/广场/宾馆/影剧院/网吧/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 车站/机动车停车场
- 城市道路/高架路/过街天桥/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
- 建筑物/构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区以内
- 输变电/燃气/燃油设施安全保护区
- 公园/山林/草原/湿地/绿地/苗圃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和重点防火区
- 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禁止燃放时段
- 高考/中考期间
- 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
- 县委/县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违规处罚
- 在禁放区域燃放: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在禁止时段燃放: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在禁放场所以危害方式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对责任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要点总结
📍 地区: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
来源:洛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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