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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026年春节烟花零售点:302个/防爆仓销售/80米禁燃/朋友圈卖烟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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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规定,2026年昆明市主城区在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期间(2月7日至3月3日)可以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零售点设置

  • 数量:302个临时零售店(点)
  • 区域: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度假/经开8个区
  • 销售模式:全部使用防爆仓进行销售
  • 应急物资:每个零售点设置灭火器/水桶等
  • 安全劝导员:每个零售点配备1名,劝导80米范围内燃放行为
  • 视频监控: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

禁放区域(全年禁止,包括春节)

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

禁止行为

  • 禁止向人群/车辆/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 禁止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 禁止妨碍行人/车辆通行
  • 禁止采用其他危险方式燃放

违规处罚

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或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别提示:朋友圈卖烟花违法

在朋友圈/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商家在朋友圈发布指示性或提示性信息不违法,但若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方式,无论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 要点总结

📍 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 🏪 零售点:302个(8个区),防爆仓销售
  • 可燃放: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2月7日-3月3日)
  • 🚫 禁放:11类场所/区域,全年禁止
  • ⚠️ 违规罚款:100-500元
  • 📱 朋友圈卖烟花:违法
  • 来源:云南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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