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全市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2022年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禁止范围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涵盖石家庄市各区县: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元氏县/赞皇县/井陉矿区/井陉县/平山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晋州市/新乐市/辛集市/赵县等。
禁放时间
全时段禁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焰火晚会申请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违规处罚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反《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奖励
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 要点总结
📍 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全域)
来源:石家庄本地宝/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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