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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县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限放:除夕/初一/初二/十四/元宵可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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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燃放通告,加强管理,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允许燃放时间

2026年2月16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一)、2月18日(正月初二)、3月2日(农历正月十四)、3月3日(元宵节)。其余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

限制燃放区域

瓮安县城区范围内北至开发区C5路,南至茅坡公交车车站,东至东郊水厂,西至西郊水厂(不含禁燃区划定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地点(14类)

  • 县会展中心、县七幼直径1000米范围内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 车站、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 零售场所外3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等地面类产品,零售场所外80米范围内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产品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 山林、草坡等重点防火区
  • 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 商场、广场、超市、影(剧)院、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 房顶、阳台、窗口、楼梯、走廊
  • 棚户区、柴草垛堆放地
  • 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点
  •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用火的区域和场所

燃放规定

  • 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烟花爆竹
  •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 不得在高层建筑、构筑物、树枝、路灯杆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
  •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看护燃放

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54-2622110

📌 要点总结

📍 地区: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

  • 限放时间:除夕/初一/初二/十四/元宵(共5天)
  • 📍 限放区:北至C5路/南至茅坡车站/东至东郊水厂/西至西郊水厂
  • 🚫 禁放区:14类场所(会展中心1000米内/文保/医院/学校/车站等)
  • 📞 举报:0854-2622110
  •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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