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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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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
》等法律
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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