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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026年春节继续实行烟花禁限放:各区县禁放区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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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的节日,连云港市春节期间将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各区县禁放区域

  • 东海县:石新路、花园路、商贸路、245省道、黄河路、黄山路、老311国道、石安河、311国道、湖东路、陇海铁路、湖西路、湖滨路、西双湖西大堤、昌平河、博世路、杨圩路、西榴村庄前路、幸福路的合围区域
  • 灌云县:伊山镇、东王集镇、侍庄街道全域;南岗镇南岗村、龙苴镇龙苴社区、小伊镇董集村、下车镇下车村、同兴镇同兴社区、四队镇街东社区、圩丰镇支中社区、临港产业区海滨社区、图河镇三舍村、杨集镇镇东村、洋桥农场场部
  • 灌南县:新安镇(东环路-鹏程东路-五桥-235省道-硕项路-南六塘河-新港大道合围区域);李集镇、新集镇、百禄镇、三口镇、田楼镇、堆沟港镇、北陈集镇、张店镇、孟兴庄镇、汤沟镇镇街及堆沟新城;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临港片区全域;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全域
  • 赣榆区:204国道、香港路、怀仁路、时代路、228国道、徐福路的合围区域;柘汪镇港区临海大道与外环路及向海延伸陆域的合围区域
  • 海州区: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
  • 连云区:后云台山隧道交汇口、中山路、海滨大道、汇海路,平山北路、陇海铁路、万福路、港城大道、新光路、沃壤山路、云台山北麓的合围区域;烧香河沿线、海滨大道、徐新路、烧香河支流沿线的合围区域
  • 连云港港区:西大堤、海滨大道、中山路、连高公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南防波堤的合围区域
  • 开发区:龙桥路、银台路、花果山大道、黄海大道的合围区域;花果山大道、盐坨西路、松竹路、汇银路的合围区域;陇海铁路沿线、万福路、港城大道、排淡河的合围区域
  • 徐圩新区:徐新路、海滨大道、古泊善后河、烧香河的合围区域;西防波堤、海滨大道、东防波堤的合围区域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老环山路毗邻林场辖区(云台林场场部安置小区、林场、山场、朱麻村与开发区边界、老环山路的合围区域)

违规处罚

  • 违规燃放: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违法经营: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 违法邮寄携带: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严重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公告

举报方式:电话举报(12350)、现场举报、信件举报

举报范围: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生产烟花爆竹;居民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超市夹层等隐蔽地点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 要点总结

📍 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 🚫 禁放:东海/灌云/灌南/赣榆/海州/连云/开发区/徐圩/云台山等全域或合围区域
  • ⚖️ 燃放处罚:100-500元
  • ⚖️ 经营处罚:2-10万元
  • 📞 举报:12350
  •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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