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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烟花新规:仙女镇全域禁放,宜陵丁伙首设限放区,2026年2月12日起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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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烟花新规:仙女镇全域禁放,宜陵丁伙首设限放区,2026年2月12日起
江都区自2026年2月12日起实施更为严格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有效期五年。此次调整不仅扩大了禁放范围,还首次在宜陵镇全域、丁伙镇除禁放区以外区域设立限放区。
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放)
- 仙女镇全域
- 邵伯镇盐邵河航道沿线及以南与仙女镇闭合区域
- 丁伙镇G233国道以西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首次设立)
- 宜陵镇全域
- 丁伙镇除禁放区以外区域
限放区允许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期间燃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全年禁放地点
全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校园、养老机构等法定重点场所及周边安全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规定
-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预警区域内同步实施禁放
- 大型焰火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并严格按安全规程执行
-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及违规燃放行为
举报电话
- 110:非法运输与燃放
- 12350:非法销售与储存
📌 要点总结
📍 地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来源:江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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