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烟花典型案例:无证经营最高罚2.1万元
为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格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烟花公司向无证者销售
2026年2月15日,亳州市应急管理局接报:某烟花爆竹公司涉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给无零售许可证的个人(罗某兵、高某男)。该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案件交办谯城区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中。
案例二:汝某无证经营案
2025年12月31日,利辛县巩店镇派出所检查发现汝某非法储存烟花656件、爆竹78件。汝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购入后储存在自家屋内用于销售。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依据第三十一条和裁量细则第189项A档,利辛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处人民币21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陆某无证经营案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蒙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中。
案例四:王某某无证经营案
2026年1月9日,利辛县公安局孙集镇派出所民警在王某某商店仓库内发现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8件。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依据第三十一条和裁量细则第189项A档,利辛县应急管理局对王某某作出处人民币21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
📌 要点总结
📍 地区:安徽省亳州市
来源: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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