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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警方持续严打:春节期间查处3起涉烟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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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警方持续严打:春节期间查处3起涉烟花案件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高发期。蚌埠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持续严查严打!
典型案例
- 案例一(2月17日):固镇县公安局谷阳派出所发现,唐南街道某商铺老板薛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民警现场依法扣押,案件正在办理中。
- 案例二(2月21日):五河县公安局浍南派出所在辖区杂货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余件,将嫌疑人吴某某传唤调查,涉案烟花爆竹已被扣押。
- 案例三(2月22日):禹会分局长青派出所民警在西朱村一居民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十余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蚌埠禁放规定
根据《蚌埠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 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
- 严禁超量储存
- 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 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
- 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 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 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 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 要点总结
📍 地区:安徽省蚌埠市
来源:蚌埠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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