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雅县2026年烟花禁放规定:限时集中燃放点+严厉罚则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洪雅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6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洪府规〔2026〕1号)。
常年禁放区域
- 洪川镇:广场社区、阳光社区、临江社区、文庙社区、张花园社区、文塘社区、九圣社区,祝山村/曲沿村/共桐村部分区域(国道351线两侧),祝河坎村、柳街村
- 止戈镇:除原凉亭村、牟山村以外的全部区域
- 将军镇:高岩社区,阳坪村(不含原小余坪村、伍村、伏钟村)
限时禁放区域
禁放时间:2026年2月15日零时起至2026年3月4日24时止(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
范围:在常年禁放区域基础上扩大,包括洪川镇(除石庙村、黄村村外)全部区域、止戈镇(除原凉亭村、牟山村外)全部区域、将军镇高岩社区/杨场社区/阳坪村(不含原小余坪村)、余坪镇福宝村/符场村、中保镇原联合乡区域、中山镇前锋村/邹岗村(不含原邹岗村)
限时集中燃放区域
2026年2月16日(除夕)19时至17日(初一)凌晨1时,在止戈镇五龙社区育才路(田锡中学旁)、将军镇智汇路,可以按照现场管理要求有序、安全、文明燃放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违规处罚
在禁止燃放时间、区域内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或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予以处罚。
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施行:2026年2月7日起,有效期1年
来源:洪雅县人民政府(洪府规〔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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