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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彭山区2026年烟花安全管理:禁放+限放区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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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禁止燃放区域

  • 凤鸣街道、观音街道辖区
  •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观音园区、南方产业园区范围内

禁止燃放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 旅游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场所

不禁放区域

黄丰镇、公义镇、谢家街道(除四川彭山经开区外)和江口街道江口社区、茶场村、石龙村、永丰村、双江村(除环湖东路外)范围内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及时间

江口街道环湖东路:2026年2月16日(除夕)、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2026年12月31日(跨年夜)可以燃放,其余时段禁止燃放。

江口街道泉水社区、武阳社区、泥湾村、大塘村、土桥村: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至3月3日)禁止燃放,其余时段可以燃放。

违规处罚

在禁止燃放区域、时段内燃放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 🚫 禁放区域:凤鸣/观音街道,彭山经开区,观音/南方产业园区
  • 不禁放:黄丰镇、公义镇、谢家街道(部分)、江口街道部分村
  • 环湖东路限放:除夕、正月十五、跨年夜
  • ⚠️ 泉水等社区:春节期间(2.15-3.3)禁止,其余可放
  • ⚖️ 处罚:100-500元罚款
  • 📞 举报:110/37622035/35063808/12315/37621256
  • 📅 施行:2026年1月26日起,有效期1年

    来源: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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