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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禁燃禁放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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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烟台高新公安全警全力、忠诚履职,聚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关键节点,联合特警、交警等协同作战,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车辆50台次,启用无人机5架次,开展空中巡查与地面管控,累计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60余起,批评教育155人,收缴烟花25支、礼花弹1宗、小鞭炮、仙女棒1宗,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平安过节。

烟台高新区:全时段全区域禁放

烟台高新区为禁止燃放区,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烟花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及买卖烟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禁止燃放区范围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禁止燃放区为:

  • 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的建成区

一般管理区禁放场所

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 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 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 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 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大型仓库、停车场
  • 景区、林地、绿地

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要点总结

📍 地区: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定:全区全时段禁售、禁储、禁运、禁放

  • 📊 春节期间: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劝阻违规燃放60余起
  • ⚖️ 处罚:违规燃放罚款500元
  • 📞 举报: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燃放行为
  • ⚠️ 提醒:元宵节将至,请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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