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三区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巩固来之不易的环境治理成果,近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班办公室发布倡议,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布辖区内禁放区域。
兰山区
兰山区主城区(长春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其他区域实行烟花爆竹限放政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罗庄区
罗庄区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北至兰山区,东至河东区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河东区
河东区主城区长春路以南、温泉路以西、沂河路以北、沂河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实行烟花爆竹限放政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除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要点总结
📍 地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 时间:全年禁放区域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
🎯 范围:兰山区主城区(长春路以南、京沪高速以东)、罗庄区闭合区域、河东区主城区闭合区域
🎯 限放时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重污染天气除外)
⚖️ 处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临沂市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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