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明确主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1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发布重要提示,明确聊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警方对禁燃区域进行了详细划分。
禁放范围
聊城主城区禁燃范围为"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片区和凤凰片区也纳入禁燃范围。
9类禁放场所
即便在禁燃区域之外,以下9类场所同样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 机关办公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
- 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场所
- 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等重点区域
- 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 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和在建高层施工现场
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禁燃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要点总结
📍 地区:山东省聊城市(主城区)
📅 范围划定: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合围区域
🎯 9类场所:包括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医疗机构等
⚖️ 处罚: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聊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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