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各位市民:根据市政府《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4年12月1日起,宜昌市城区在适当调整禁放范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禁放。
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放区)
(一)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所有区域。
(二)点军区点军街办、艾家镇所有区域;联棚乡联棚村、双溪村、福安村、楠木溪村;桥边镇广化寺社区、桥边村、偏岩村、石堰村、太平村、黄家棚村、六里河村、白马溪村、韩家坝村、李家湾村;土城乡土城村。
(三)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宜昌姚家港化工园所在区域;毗邻三峡机场的夷陵区鸦鹊岭镇长湖村;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和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所辖区域(具体界线由夷陵区人民政府划定)。
(四)白洋集镇及白洋新城居民点。
(五)西陵峡口至猇亭区与白洋镇接壤处的长江水域。
二、全年禁放
凡禁放区内,全年任何时间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处罚
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 要点总结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
2024年12月1日起
西陵/伍家岗/猇亭全区+点军/高新区部分+白洋+长江水域
全年任何时间一律禁止
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拘留
《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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