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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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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吉祥喜庆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事宜通告如下:

⏰ 一、燃放时间

2026年2月16日至21日(除夕至正月初五)、3月3日(正月十五)共七天时间;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 二、允许燃放区域

  • 龙港大桥公园

  • 月湖公园

  • 翠湖公园

  • 市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南侧广场

  • 青龙湖公园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龙港市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

🚫 三、禁止种类

  • A级、B级及C级架子类烟花

  •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产品

  • 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产品

  • 孔明灯、钢丝棉等

📞 四、举报电话

  • 应急管理局:0577-64211000

  • 综合行政执法局:0577-64202114

  • 公安部门:110


📌 要点总结

📍 地区:温州市龙港市

📅 时间:2026年2月16日-21日(除夕至初五)+ 正月十五,共7天

🎯 范围:5个指定公园/广场可燃放,其余区域禁放

🚫 禁放:A/B/C级架子类、拉炮摔炮砸炮

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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