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的通告
为营造吉祥喜庆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事宜通告如下:
⏰ 一、燃放时间
2026年2月16日至21日(除夕至正月初五)、3月3日(正月十五)共七天时间;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 二、允许燃放区域
龙港大桥公园
月湖公园
翠湖公园
市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南侧广场
青龙湖公园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龙港市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
🚫 三、禁止种类
A级、B级及C级架子类烟花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产品
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产品
孔明灯、钢丝棉等
📞 四、举报电话
应急管理局:0577-64211000
综合行政执法局:0577-64202114
公安部门:110
📌 要点总结
📍 地区:温州市龙港市
📅 时间:2026年2月16日-21日(除夕至初五)+ 正月十五,共7天
🎯 范围:5个指定公园/广场可燃放,其余区域禁放
🚫 禁放:A/B/C级架子类、拉炮摔炮砸炮
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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