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建设和谐、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全县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禁止燃放区域
城区禁放区域:安洲街道、南峰街道、福应街道三个街道城区范围及周边村庄。
东侧:青尖山隧道-肖垟岗头山脊线-东上线-永泽花园-管山社区一线为界
南侧:浮石园社区-岭背自然村-津溪岙自然村一线为界
西侧:岭脚村-东姑山-爱琴海小区-全塘村岙青自然村一线为界
北侧:岭脚村-岭下张村-盂溪村-中桥头社区一线为界
横溪禁放区域:横溪镇集镇区及周边村庄。
东侧:横溪镇产业园区-下沈村-惠泽社区-溪头村一线为界
南侧:台金高速一线为界(含坎头移民村)
西侧:五都潘村一线为界
北侧:下山头-巧麻村-大爿地村-螺蛳山脚-金坑村一线为界
⚠️ 二、特定场所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军事设施所在地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 三、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
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非个人燃放类产品。
🎆 四、限制燃放区域及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前一日
农历除夕
正月初一
正月初八
正月十四
正月十五
其余时间禁放。
⚖️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举报方式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县公安局:110
县应急管理局等:12345
📌 要点总结
📍 地区:台州市仙居县
📅 时间: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
🎯 范围:城区三街道+横溪镇全域禁放,部分场所100米内禁止
🎆 限放日:除夕前一日/除夕/初一/初八/十四/十五
⚖️ 处罚:100元~500元罚款
来源:仙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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