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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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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提示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东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方式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或12345。
📌 要点总结
📍 地区
东莞
东莞
⚠️ 禁放区域
城区建成区+重点场所
城区建成区+重点场所
💰 罚款
100-500元
100-500元
📞 举报电话
110/12345
110/12345
来源:东莞市公安局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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