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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6年春节期间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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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因燃放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2026年春节期间未经许可禁止在合作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放要求

2026年春节期间,未经许可禁止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注意事项

  • 举办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须向公安部门申请许可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须经公安部门许可
  • 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三、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横琴公安局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 110(非法运输、燃放)
  • 0756-8841984(非法生产、经营)

📌 要点总结

📍 地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 时间
2026年春节期间
🎈 禁售
孔明灯
📞 举报
110/0756-8841984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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