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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各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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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改善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临澧县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 安福街道、望城街道全域
- 佘市桥镇蒋家村、殷家村全域
- 修梅镇南江社区、七重堰社区、沃沙村全域
- 烽火乡沔泗村、跑马村、观音庵社区全域
- 四新岗镇除春湖村、金凤山社区外的其他村(社区)全域
- 其他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
二、限制燃放区域
⚠️ 限放区域:
- 停弦渡镇全域
- 修梅镇除禁放区外的其他区域
- 佘市桥镇道水河以北除禁放区外的其他区域
- 四新岗镇春湖村、金凤山社区全域
禁放时段:元旦、除夕至正月初三、元宵节、清明节前后(4月2-9日)
三、重污染天气全县禁放
以县生环委办发布的预警指令为准。
四、处罚措施
- ⚖️ 违规燃放:处100-500元罚款
-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处1-5万元罚款
- ⚖️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处2-10万元罚款
五、举报方式
📞 举报热线:110
📌 通告要点
| 📍 区域 | 临澧县 |
| 🚫 禁放 | 安福街道、望城街道全域等 |
| ⚠️ 限放 | 元旦、除夕至初三、元宵、清明禁放 |
| 📅 有效期 | 5年 |
来源:临澧县人民政府 | 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