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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加强烟花安全管理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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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将坚决予以查封、取缔。

通告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须从合法生产厂家购进产品,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和产品流向登记系统。零售经营者须向取得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并接受配送服务,不得自行到企业仓库提取。

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来源:寿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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